2006年9月7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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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闲置土地,还是蓄意阻挠施工?
郑天朗

  海宁15户农民状告当地政府不履行收回闲置土地法定职责的报道最近引起了广泛关注。那么,丽宏君服饰有限公司建设用地是否存在闲置情形?海宁市政府是否真的没有履行收回闲置土地的法定职责?近日,海宁市有关部门向嘉兴在线新闻网站披露了事情真相。

  征地程序合法补偿到位
  浙江丽宏君服饰有限公司是原许巷镇政府(2003年11月许巷镇与原许村镇合并后称许村镇)于2002年10月引入的港商合资项目,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投资总额2.5亿元人民币。项目用地位于许村镇胜利村闵家桥,面积279.9亩,征地涉及红联组等5个组181户农户。
  从海宁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的情况看,丽宏君项目土地审批程序合法。2002年11月4日,省政府浙土字B[2002]10646号文件批准了该项目用地地块农用地转用、征用方案。同年12月24日,海宁市国土资源局与丽宏君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2月27日,省政府浙土字[2002]20327号文件批准了项目供地方案。2003年6月18日,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向丽宏君公司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临时证明书》。
  征地补偿事关被征地农户的切身利益,征地补偿不到位往往是引发纠纷的主因之一。当地政府认为,丽宏君项目的征地补偿安置是到位的。据了解,按照省政府相关批文,该项目279.9亩土地的征地补偿款为480余万元,平均每亩约1.71万元,这与当时海宁征地补偿标准每亩1.45万至1.5万元大致相当。但由于被征地块与杭州市余杭区临平接壤,而余杭的征地补偿标准较高,因此在具体实施补偿安置过程中,被征地农户一致要求按余杭区的征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考虑到这一特殊情况,海宁市、镇两级政府认真研究后,同意把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5万元(含青苗损失费等),加上人均1.5万元的劳动力安置费,最终实际补偿标准为每亩6.5万元。用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徐明的话说:“这已是海宁乃至嘉兴地区征地补偿的‘天价’了。”
  即便如此,当时共有168户农户主动领取了补偿款,但仍有13户农户拒绝领取,直到2005年3月才领取。对这一补偿标准,多数被征地农户表面上并无争议,此后农户在向镇政府提出的诸多要求中,没有一条是直接冲着补偿标准的。就连此次挑头诉讼的15户农户之一的邬永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承认,每亩6.5万元的补偿标准与余杭差不多。
  徐明表示,丽宏君项目的整个征地过程可以说做到了审批程序规范、征地程序合法、补偿安置到位。

  农户多次阻挠致使项目开工迟缓
  在征地现场,只见项目用地已平整完毕,周围还砌起了围墙,地上则长有不少尺把高的杂草,乍看确实给人有“闲置抛荒”的感觉。
  据调查,丽宏君公司在办妥相关土地、建设审批手续后,被征地块的一些村民自2003年2月起,就不断以征地合法性、土地抛荒等为由上访。2003年5月至2005年7月间,曾4次阻挠企业进场施工,其中一次扣留装卸卡车、推土机等施工机具达半月之久,致使项目迟迟不能开工建设。
  面对这一情况,当地政府部门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会同村委会做了大量的政策解释和耐心说服工作。2003年11月、2004年8月,许村镇党委、政府两次组成工作组,挨家挨户上门做工作,并多次召开会议,对农户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复。省国土资源厅、嘉兴国土资源管理局也两次派人前来调查,最终认定丽宏君项目用地合法、程序合法、补偿到位,并以此答复上访村民。许村镇党委书记王记清说,在2005年7月28日以前,尽管补偿金早已发放到农户手中,但事实上被征地一直由农户在强行耕作。
  项目迟迟无法开工令企业苦不堪言。丽宏君公司透露,自征地开始至今,企业因项目建设受阻的损失已达1100万元。
  由于进场施工多次受阻,2004年11月12日,丽宏君公司不得不向海宁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延长临时土地证有效期的请示报告,经海宁国土局审查同意延期建设至2006年12月26日。海宁国土局副局长徐明表示,用地单位征而不用才叫“闲置土地”,丽宏君公司征地后多次进场施工受阻,想用地而用不了,何来“闲置土地”一说?
  2005年7月28日,海宁市有关部门对该地块进行保护性施工。至此,该地块才真正具备进场施工条件。丽宏君公司随即展开了土地平整、铺垫宕碴、勘探、规划设计等一系列前期工作,到2006年3月15日完成了围墙砌筑。

  农户状告政府为哪般
  在找到胜利村现任党支书沈掌龙时,他对村里15户农户状告政府一事并不知情。等看完相关报道后,眉头皱拢了:“这事已解决了,现在怎么又冒出要打官司了?”
  沈说,当初征地时,他还不是村支书。但据他所知,刚征地时,是少数农户不同意,一口咬定“要靠地吃饭,不卖土地”。但等到企业准备进场施工时,则变成了少数农户赞同,多数农户反对的局面。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先领取补偿金的那部分农户中流传着一种说法:13户一开始拒领补偿金的农户得到了企业200万元补偿才同意征地,其余人则吃亏了。对此,许村镇政府明确予以否认,称农户的补偿标准一视同仁,均是每亩6.5万元。
  在向参与诉讼的农户之一邬永方核实相关情况时,他没有从正面回答农户是否多次阻挠企业进场施工,只是反复强调: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每亩6.5万元的补偿金不可能吃一世,农户失地后今后怎么办?并称,他们多次上访找政府,并非无理取闹,为的是解决失地农户的后顾之忧。
  那么,被征地农户究竟提出了哪些要求?在许村镇党委提供的一份《关于胜利村闵西片失土农民要求的解释及答复》中看到,农户向政府及企业共提出了12项要求,主要内容包括解决被征地农户社会保险,解决排污设施及生活垃圾,地块宕碴铺设由农户承包,征用土地面积升成5%(即1亩地按1亩2分算),农户进厂安排工作,全面包干被征地石方、围墙、建筑房、绿地等。
  对此,许村镇党委书记王记清说,农户所提出的12项要求,镇政府都作了书面答复。其实,里面有些要求很无理,但政府为避免矛盾激化,总是耐心做说服工作,处理相当谨慎,其间几乎没有采取过刚性的行政手段。相信这一矛盾纠纷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妥善解决。